第A04版: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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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4年5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敲警钟 亮红灯 常提醒
汝州市检察院常态化落实“三个规定”

 

本报讯 (记者李鹏程 通讯员张晓辉)5月27日,记者从汝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该院高度重视“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贯彻落实工作,通过“四个聚焦”推动“三个规定”常态化落实。

聚焦学习教育,深化思想认识。该院将最高检、河南省检察院、平顶山市检察院出台的关于“三个规定”的相关制度、文件精神和违反“三个规定”相关案例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支部“党建+周例会”学习内容,围绕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敲警钟、亮红灯,提醒检察干警以案为鉴。

聚焦宣传引导,接受社会监督。该院通过将“三个规定”主要内容摘选上墙公布,制作“三个规定”手机彩铃等形式,提升社会知晓度。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走进汝州市各个乡(镇、街道)开展宣讲活动,从多角度、多方面解读“三个规定”。向来访人员、律师发放“三个规定”宣传单,持续营造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良好氛围。

聚焦“关键少数”,引领示范带动。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当作为,以身示范,率先填报“三个规定”情况表,带头严格落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人员的教育引导、督促提醒和监督管理,促推“三个规定”全院覆盖、执行到位。

聚焦提醒督促,倒逼落实到位。每月底10天提醒干警及时填报“三个规定”情况表,每季度对“三个规定”填报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和倒查核查,对违反“三个规定”的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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