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走访的时候发现有温室大棚,种植有茄瓜,这是村集体的还是个人的?”近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副组长曹向阳向甘刘村村干部打听道。
“是村集体的大棚,租给个人使用。”
“什么时候租出去的?”
“大概2023年春天的时候。”
“租出去一年多了,从村子账目上怎么没有看到入账记录?”
前段时间,县委第五巡察组进驻廉村镇,对甘刘村等16个村开展巡察。巡察组在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后,发现甘刘村村委与一户村民签订了温室大棚租赁合同。按照合同约定,2023年3月租赁时须一次性缴纳3年租金,但是经巡察组仔细核查,在村子账目上找不到入账记录。
巡察组觉得事有蹊跷,就兵分两路,一路找村干部个别谈话,全面深入了解情况;一路对照合同找承包方进行核实。
原来,2017年,该村利用市派第一书记项目资金建设温室大棚种植香菇,因经营不善导致亏损,加之后来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棚自2021年开始闲置。2023年,一户村民租用大棚种植上海青、茄瓜等蔬菜,由于不确定是否能挣钱,便一直没有交租金。
“去年茄瓜收益不错,今年大棚全部种植了茄瓜。”
“既然收益不错,为啥没有向村集体交租金?”
“都是乡里乡亲的,我们也不好意思开口提租金的事情。”
“集体资金事关集体利益,一分钱也不能流失。”第五巡察组组长张占强得知这一情况后说。
“巡察中,我们发现部分干部碍于情面,做事存在畏难情绪,怕得罪人,从而损害集体利益。我们要多和村干部分析利弊,借助巡察的震慑化解‘人情关’,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谋福利。”张占强说。
巡察组将该问题反馈给廉村镇党委,要求镇党委和村“两委”采取措施收回租金。同时,巡察组积极推动,和村“两委”同题共答,指导村干部从法律政策、个人诚信、社会公德、违约后果等方面与承包村民进行交涉。历时一个星期的努力,村委终于将被拖欠的租金收回,同时考虑到农户种植不容易,只先收回了2023年以来的租金。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租金昨天打到了村集体账户上,村里有了钱,就能为村民办点实事了。”甘刘村的干部群众对县委第五巡察组表示由衷的感谢。
“在对村(社区)巡察时尤其要重点关注乡村振兴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巡察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叶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王朝辉说。
(本报记者 杨沛洁 通讯员 段晓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