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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新能源绿色货运配送车辆可申请补贴资金
我市有序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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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4年5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运营新能源绿色货运配送车辆可申请补贴资金
每年每车不超过6000元
 

本报讯 (记者程颖)5月21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货车绿色货运配送,符合条件的企业(车辆),可申请运营补贴资金。

申请企业必须在平顶山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道路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拥有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货运配送车辆不少于30辆,对车辆拥有实际使用权或经营权。

申请企业的车辆应具备以下条件:新能源货运车辆车籍所在地属平顶山市;4.5吨以下车辆提供有效的行驶证,4.5吨以上车辆提供有效的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接入我市绿色货运配送公共信息监管平台。

补助条件为:企业年度内无违规、违法经营行为;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企业年度考核达到优良以上。车辆年度内无严重违规违章行为;未发生负同等、主要或全部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在确定的市区范围内年行驶里程6000公里以上。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新能源货运配送车辆,从2023年至2025年,三年期间,每年市财政根据财力情况安排一定量运营补贴专项资金,每年每车给予不超过6000元的运营补贴。每年车辆运营补贴申报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1月20日前,11月20日至12月31日纳入次年申报周期。

新能源绿色货运配送车辆运营补贴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具体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联合组成考核组,负责运营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管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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