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沛洁 通讯员王洋)“这次学习使我进一步增强了纪律意识、提高了党性修养、提升了执纪能力。”“接下来我会对标对表,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我要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树立更高标准、落实更严要求,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行动。”……5月15日,叶县纪检监察系统几名青年党员干部在参加完全省党纪学习教育培训后分享心得体会。
为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贯彻执行,该县纪委监委制定了《关于在县纪委监委机关全体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从“持续深入学习、坚持以案促学、坚持以训助学”三个方面细化11项具体措施,通过举办读书班学习、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抓实党支部学习等形式,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规定动作不走样、做到位。
“新修订的《条例》把‘党员拒绝作证或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等难点问题纳入纪律约束范畴,为审查调查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该县纪委监委第二审查调查室围绕《条例》内容,结合案件查办开展交流研讨。
入脑入心才能灵活运用,该县纪委监委在坚持深学细悟《条例》的基础上,组织班子成员、科室主任及业务骨干结合典型案例,共同探讨条规适用、定性量纪及执行尺度等具体问题,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精准执纪问责。业务科室结合自身岗位从不同角度切入分享个人学习体会,不断强化理解和认识,提高个人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