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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郏县“茶亭碑”“施地碑”探略
王寀与“笔史”《汝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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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4年4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晚清郏县“茶亭碑”“施地碑”探略

清光绪十六年县令夏联钰亲笔题写褒奖监生王清海的石匾(实物拓片)。
图片由王文一提供
 

◇ 王文一 魏汝江

郏县在之前已存有记载有关施茶“茶亭”的碑刻六通(方),为清代不同时期所镌刻。所建施茶的茶亭、茶房建筑,选址分别建在“万里茶道”郏县段的“许洛古道”主道或连接南北的支线辅路的两侧路旁的茶亭或施茶房内,起点由县域内东至西的长桥、冢头、王集、堂街、城关、渣园、茨芭等乡镇村庄。由于年代久远,原茶亭、茶房等建筑失修而损毁不存,碑刻实物被有关部门和文物保护者精心保护,分别收存在庙宇或民间,碑刻实物保存基本完好。

日前,听闻在郏县西北的茨芭镇苏坟村存有两方记有当地茶屋、茶亭文字的碑碣,笔者二人前往寻访,目睹碑刻实物。征得主人同意后,我们即对两方碑碣进行了拍照、数据测量、拓印拓片等程序。两方碑碣刻石为青石石质,整体品相良好无残缺。截至目前,在郏县域内共保存有相关“施茶”内容的碑刻实物8通(方)。

发现的这两方碑刻第一件为时任郏县知县夏联钰题写的褒奖监生王清海的记功石匾。该匾边长为74cm、宽42cm、厚9cm,匾正文上书:

“光绪十六年十月谷旦:监生王海清承先人志,修建茶亭施地十亩为经费,书此奖之。赐同进士出身同知衔郏县知县加四级夏联钰书”。

全文共53字,起首及落款为正书3行竖写,正文用3字8竖行排列,隶体书写,24个文字蚕头燕尾,隽秀飘逸,尽显其传统书法的坚实功底。边缘装饰:上方阴刻图案云图案中两侧双圈内分别以楷体书“日”“月”二字;下方线刻海水纹样,左右两侧单线界格无图案。

另一方为记事碑碣,其规格为边长98cm、宽63cm、厚13cm。正文楷体竖行满16字共18行,末行7字,共计279字。(计开等各项略)该碑碣四周边缘无装饰图案,碑文刻以单线围之。

笔者将抄录的碑文试断句如下:

“清海族系太原,世居郏邑西北乡塔亭保后王庄,庄外有南北通衢。吾祖子常公、吾父俊公存世时,年于夏月常施茶水以济行人,无定所亦无恒时,自庄筑圩墙,欲施茶水路迂弗便,余深深以不能继志为愧。今年逾周甲,渐臻桑榆薄田百亩,两子亦幸成立,耕读足以糊口。因竭绵力于苏坟迆西官地之隅,创修茶房三间茶亭一间,并捐施地十亩,使经费有出,庶垂永久,以继先人之志。庚寅秋八月,县父母夏公来祭苏坟,清海具呈恳乞批示存卷蒙之,夏公亲至茶亭勘验,加以奖励,清海且感且惭。今修筑工竣,茶亭房屋选派妥,人居住经管施茶,不准聚赌及招留匪人,其地交大户管理收租,以充施茶经费,与王氏后裔无干。经管施茶之人如若废事,由大户与乡约禀官究逐,所有捐施地亩坐落及施茶章程开列于后。计开:地一段九亩,坐落南地,东西至王建来、沟;南北至王文召、王松山。二段一亩,坐落寨南边,东西至官地、王子仁,南北至格、路。每亩粮银一分八厘,粮名茶亭完纳,不出杂派,茶亭系官地,每年出灯油二斤给庙中以作地稞,每年茶期三月初一起初四止;夏期四月十五日起八月十五日止;秋期九月初一日起十六日止。赐同进士出身郏县知县加四级夏联钰批准存案;邑廪生 史宗佚书丹;大清光绪十六年岁次庚寅冬十月;监生王清海率男女聘、兰 暨孙 维政、心立石”。

辨读碑文予以白话释文: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郏县西北塔亭保后王庄(今茨芭镇苏坟寺村),有一监生名叫王清海,明代初年其祖上由太原迁住该地,其祖父王子常、父亲王俊,家门前有条南至“万里茶路”许洛古道,北到“道教圣地”莲花山的大路。该路一年四季行人车马如流,是郏县西北部人们出行、拉煤运货、香客祭拜的主要道路。王清海祖上以善为本,常年在门前路旁设免费茶摊供路人歇息饮茶止渴。自清同治元年筑寨后,大路被新筑寨墙分隔于村外,给施茶造成不便而停顿。王清海常为不能继承祖上为路人免费施茶而深感愧疚。王清海家庭有耕读传家良好的家风,也属村内殷实富户,他家有耕地百亩,两个儿子都已成家立业且温饱无忧。王清海已年过六旬,遂决意续承租上的善举,在三苏坟西北隅利用官地一角,自费修建茶亭一座、茶房三间,并再无偿捐十亩耕地两段。修建茶亭、茶房所占的官地,每年出灯油二斤给广庆寺作为稞地补偿,捐地十亩收租用于施茶的所有费用开支。茶亭、茶房竣工后交于本村理事人管理,并订立乡约条文约束,条文细则注明所捐地段地亩所处的位置及四邻边界;明确茶房只允许经营施茶者居住,不准聚众赌博和留住作歹之人的要求:并定每年施茶时间:春季从三月初一至初四日止、夏季从四月十五至八月十五日止;秋季从九月初一至十六日止,全年施茶时间在一百二十天以上。经管施茶之人要严格照章办事,如若违规,由管理人按乡约报官处理等具体条文,签约后则与王清海及后裔无干,此乡约章程待后呈县衙报批。

一日,恰遇郏县知县夏联钰到三苏坟祭拜,王清海具呈恳乞批示存卷,夏知县阅后亲自到茶亭、茶房处察看后甚感满意,遂给予王清海褒奖鼓励,并亲批存案。

据知情者说,原茶亭及茶房建在官地之上,占地约半亩,茶亭为传统的木质构件,攒顶复琉璃瓦,三间茶房建筑为土木结构脊坡式瓦房,坐北向南朝向,前墙开门窗各二,靠西端一间山墙为实墙,前墙开门窗各一,这两方碣石褒奖刻石就镶嵌在该屋的后墙正中两米靠上处,另一方在屋内临窗西山墙角处,高低同前。东侧紧邻三苏坟院西墙。南不远处为广庆寺,当地人俗称“和尚庙”。该茶亭及茶房建筑于早年失修而拆除不存,两方碑碣被有心人完好保存至今。

知县夏联钰,山东济宁人,清光绪六年(1880年)考中庚辰科三甲进士,于光绪十四年至二十七年任郏县知县达十三年之久。在任期间勤政为民,以德治县,重教育开民智,除陋习扬善举,其故事至今仍在民间流传,其口碑从传说和现遗存的若干碑刻文字中可见一斑。

以上两方碑碣刻石碑文字反映出封建社会的乡贤及文化人在乡村治理中所起到的积极作用。王清海家族世代传承“为善最乐”的传统思想,心存善念免费施茶于民,且又捐地作施茶的费用,此举实为难能可贵,于当今构建诚信和谐社会也具有一定借鉴和现实意义。知县夏联钰身为一方主官,以德治县,褒扬正气、端正民风,也是一位难得的良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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