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聪利 通讯员李梦佳)成立基层调解组织是适应社会矛盾化解新需求的创新举措。近日,湛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区总工会联合,组织开展“青年仲裁员下企业”活动,促进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当天,湛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邱璐带队,到平顶山市思味特食品有限公司、河南宏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实地走访,青年仲裁员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重点围绕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与解除、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等常见问题进行解读,对尚未成立基层调解组织的企业进行宣讲,促进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的建立,更好发挥调解组织在推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我们有500多名职工,因工作制度需要,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这不仅提升了自主解决争议的能力,还有助于将小的纠纷和矛盾在内部化解。”河南德信泉商贸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俎书丽说。
今年以来,湛河区人社局持续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盯社会矛盾化解新需求,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增强调解矛盾感知“前哨”和纠纷化解“末梢”功能,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截至目前,该区已有6家企业成立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另有3家企业已递交成立基层调解组织的申请材料。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衔接人社、工会等部门的基层力量,对企业‘点对点’把脉指导,引导企业强化争议预防调解,培养优秀调解员队伍,努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初始阶段。”邱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