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蔡文瑶 通讯员李中民)近日,随着最后一笔资金进账,鲁山县四棵树乡南营村集体经济组织顺利收回10万元租金。
去年10月,该县县委第五巡察组在对四棵树乡党委及所辖12个村开展常规巡察时,发现南营村清水营组10万元集体经济资金长期“流落在外”,随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乡党委立行立改,对流失在外的集体资金尽快收缴,并全面排查各村在集体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这笔资金到底“隐身”何处?为何迟迟收不回来?该乡纪委接到交办问题后立即组织实地走访、调阅资料,最终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2005年5月,清水营组与某公司签订10万元经营开发合同,期限为20年。因该组当时没有组长,10万元租金被分散到6名群众代表手中保管,一直没有上缴乡“三资”管理中心。
集体资金事关村组利益,必须想办法追回。该乡纪委督促乡、村两级干部开展资金追缴工作,并协调联村律师通过司法程序追缴欠款。最终,10万元集体资金于今年3月全部“归位”。
“资金是追回来了,但也暴露出在平时工作中,集体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南营村党支部书记何国群表示,今后会以案为鉴,加强对集体“三资”的管理,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该乡纪委紧盯村组“三资”管理重点,建立完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职能部门管理”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村组集体资金管理。截至目前,该乡已对12个村85个村民组集体资金进行全面排查,督促7个村12个村民小组上缴财政账户集体资金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