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亚丹)近日,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印发后,示范区巡察办迅速行动,通过学、谈、考等多种形式认真贯彻学习,准确把握其实质要义和实践要求,做到融会贯通。
“学”字为先,夯实理论基础。示范区巡察办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议,通过专题学习《条例》全文、研讨学习新修订内容和政策解读、自学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答记者问等多种形式,坚持原原本本学、反反复复学、带头先学、学深一层,在深学细悟上持续发力,让《条例》的各项规定落细落地,持续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谈”字为要,凝聚巡察合力。围绕《条例》提出的新要求、新部署,全体巡察干部聚焦积极创新巡察形式和方式方法,着力发现脱离群众、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更好发挥巡察“利剑”“尖兵”作用,谈认识、谈感悟、谈变化、谈未来,切实做到在政治上对标、思想上紧随、行动上对照。
“考”字为引,练就过硬本领。举办知识竞赛,检验学习掌握《条例》情况,通过以考促学,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巡察工作的过硬本领,全力推动巡察工作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