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调解,太感谢你了,要不是你的执着用心,我这两万元估计就打水漂了。”2月29日上午,郏县冢头镇一幼儿园园长张某拿着一面锦旗,来到郏县人民法院冢头法庭,送给人民调解员王志强。
王志强今年54岁,是冢头镇高刘庄村村民。自2022年3月从事冢头法庭人民调解工作以来,他已调解社会矛盾纠纷494起,无一起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
公正公道 成为调解员
王志强之前从事农房建筑工作,对相关知识了解较多。2018年,对一座农房施工完毕后,他遭遇了“老赖”,竟然成了被告,房主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数万元的尾款。开庭时,王志强拿着各种专业书籍和原材料留样,与原告代理人据理力争,最终赢了官司。专业的知识、善辩的口才、清晰的思路,使王志强给冢头法庭庭长车顺超和书记员王淑艳等留下了深刻印象。
2021年,冢头法庭再一次遇到类似的农房建设纠纷。“有些东西,我们用专业术语表达,效果不如王志强的‘土话’,当时我们就想着让他来帮个忙。在与他的交往中发现他除了专业知识过硬,而且还很公道公正,心地善良。虽然和被告熟悉,但察看现场、分析原因……整个过程不偏不倚、合情合理,最终双方心服口服地签字结案。所以,我们决定聘他为人民调解员。”车顺超回忆道。
学法用法 当好明白人
“要干就干最好,纵然零报酬,我也愿意!”王志强这样说了也这样做了。
上任伊始,他就给自己定下小目标:用法律知识武装头脑。他边学边干,向书本学、向身边的行家学,充分利用业余时间钻研法律知识,学习了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调解的技能技巧。
“我们法庭服务范围包括冢头镇、白庙乡和安良镇3个乡镇,涉及100个建制村、173个自然村、20多万人口,面积大、案件多,任务相当艰巨。自从王志强来了之后,我们庭前调解结案率直线上升,为大家减轻了工作量。”该庭法官助理韩慧晓说。王志强一直像一块海绵一样,吮吸着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充电赋能,提高本领。虽然是半路出家,但通过学习积累,他已可以用法律知识驾驭调解工作,成为一名学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明白人。
维护权益 甘当暖心人
“我们都在深圳,而且还是一家厂里做工,现在和好如初,您放心吧,谢谢。”2月29日上午,王志强给曾经的调解对象、安良镇一对夫妇打去回访电话。
“近几年,农村年轻人外出务工的多,有些年轻夫妻常年不在一起,久而久之离婚率逐渐上升,一些年轻人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要闹离婚。”王志强说。自他担任冢头法庭人民调解员以来,经他调解的婚姻案件约占三分之一,这其中有八成破镜重圆。王志强还隔三岔五打个电话回访,听取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是其次,最重要的还是提醒他们互相包容,互相理解,希望他们过得幸福。”
“王调解的很多话语很土,但他是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调解中强化公平正义,突出不偏不倚,前来办事的群众都很喜欢他。”该庭法警李亚龙对王志强的工作非常认可。他说王志强和纠纷当事人的沟通很到位,面对群众诉求,他总是耐心倾听,明辨是非,运用法律与习俗,破解双方的心结,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直至双方握手言和。
“调解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将尽最大努力做好人民调解事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谈及未来,王志强坚定地说。 (本报记者 张鸿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