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元琪)2月1日,十届市政协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平顶山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修订案)》(以下简称《通则》)。
《通则》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市政协工作实际修订,包括总则、工作任务、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办事机构、附则等6个章节25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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