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鸿雨)11月29日,郏县人民法院传来消息,该院执行局11月27日对“老赖”雷某的磨具厂进行了强制拆除。
据该院政治部主任吴子恒介绍,之前雷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徐某借款12万元,并出具借条。徐某多次讨要欠款未果,遂向郏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保全,查封雷某名下的磨具厂设备。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调解书生效后,雷某并未按约定还款,徐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将磨具厂设备进行司法拍卖,但两次均流拍,徐某遂申请以物抵债。经法院审查,徐某的申请符合以物抵债条件。执行法官向雷某发出期限内交付通知书后,雷某拒不履行交付义务。经执行法官再次约谈,雷某仍不交付涉案设备,执行法官依法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当天郏县人民法院出动3辆警车、20余名干警,大家各司其职,清点厂房物品、制作笔录清单、指挥监督工人拆除。由于电炉、除尘器等设备结构复杂,拆卸难度较大,从早上9点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4点,执行干警一直坚守岗位,最终,徐某在笔录和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执行拆除行动圆满结束。
今年以来,郏县人民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灵活运用强制执行措施,有力打击了拒不执行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