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吕占伟)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后该如何使用?此项费用能给市民寻医问药带来哪些便利?最近,湛河区居民在平观新闻12345民呼必应掌上平台咨询了上述问题。
“我母亲刚缴纳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今年缴费标准是380元。想咨询一下,这笔保险费除了能报销一定的住院费用外,在感冒发烧时到社区医院买药也能报销吗?使用时有哪些注意事项?”11月21日,湛河区居民李先生在平观新闻12345民呼必应掌上平台留言。
市12345民呼必应中心将李先生的诉求派给湛河区医疗保障局处理。11月22日,记者从该局了解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用途有两种:一是用于住院报销,报销比例因医院规格而异,医院规格越高,报销比例越低;医院规格越低,报销比例越高。二是可以在全市范围内的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医院看病取药时使用,医疗保障卡内有300元的门诊统筹基金,若不消费,年底清零。
随后,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全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仍在进行中,今年集中缴费期至12月31日结束。在集中缴费期按规定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城乡居民,享受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居民医保待遇。根据规定,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640元。缴费时,缴费人须认真核对参保地信息无误后再缴费。若发现与当前参保地不符,请前往当前参保地社区或医保经办机构完成参保登记信息确认后再办理缴费,以免因信息有误影响待遇享受。未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人员,缴费前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