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蔡文瑶 通讯员高源)“经查,时任舞钢市尹集镇某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领取朱洼村植物园租地款和附属物款合计9024元未上缴村集体账户。2023年6月21日,经尹集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近日,舞钢市纪委监委印发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表,通报一批顶风违纪、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村干部。
农村集体“三资”是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物质基础。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微腐败整治为切口,紧盯“三资”管理责任落实、项目资金使用、资源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点穴式”开展监督执纪,以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该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构建“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纪检监察协作区跟进监督、乡(镇、街道)纪(工)委常态监督”的大工作格局,紧盯党委主体责任、牵头部门监管责任,通过调研督导、下发工作提示函、公开通报等方式,全面纠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同时,进一步规范村级“权力”事项,对各环节定岗定责,对各事项定时定效,有力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
为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该市纪委监委依托民生监督大数据平台,实时对“三资”管理中的人、财、物进行线上监督。紧盯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和群众利益诉求,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统筹衔接,聚焦“一肩挑”村干部权力运行、村级集体工程项目和涉农资金、补助资金等问题线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有效防止群众身边“微腐败”。今年以来,共查处“三资”领域违纪案件3起,党纪政务处分4人,挽回经济损失16.95万元。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积极畅通日常监督渠道,拓展集来信、来电、来访、网络等于一体的信访渠道,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针对矛盾突出的问题,采取“走访”“下访”等方式,主动倾听群众诉求,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