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胡阿姨,生日快乐。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就是遇到您,您就像妈妈一样,送我温暖,给我感动,让我在迷途中找到了方向。目前我已到岗实习,请您放心,我一定不辜负您的期望。”11月18日是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胡二华的生日,她远在洛阳的曾经的监督考察对象小博(化名)发来了祝福短信。
小博今年19岁,17岁那年因涉嫌犯罪被起诉。胡二华等在实地走访和深入了解后,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到两年,小博与之前判若两人,与父母的关系也越来越融洽。这一切改变源自郏县人民检察院的倾心护“未”。
近年来,郏县人民检察院自觉扛起新时代保护未成年人的检察责任,创建“苔花”未检工作团队,努力构筑家庭、校园、社会等多道防线,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其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小博家在郏县广阔天地乡,于2021年考上大学。拿到录取通知书后不久,他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刑事拘留。
承办检察官讯问小博时,他供认不讳,并积极退赃。在社会调查时,检察官发现小博性情温和、乖巧懂事,其父亲罹患重症,母亲系继母,二人未对其进行有效监管。
家庭经济压力过大,急于帮助父亲分担的小博听信别人的话,通过注册抖音号出售获利。分辨是非能力不强、悔罪态度良好、积极退还赃款,检察官认定其有挽救的可能性,遂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向其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从改善教育方式、加强亲子互动、学习法律常识等方面提出监护职责内容。同时,邀请县妇联和县关工委对小博父母开展一对一专业辅导,解决家庭教育的乏力和短板,最终小博的生活走上了正轨。
“真的很感谢检察官,没有你们的帮助,我儿子这辈子就完了。”在近日的回访中,小博父亲心存感激地说。
督促监护令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两年来,郏县人民检察院共制发督促监护令8个,有效确保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据胡二华介绍,在小博为期6个月的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他每月按时汇报思想,检讨自我。考虑到小博系在校学生,胡二华便时常电话联系,询问其思想近况并开展心理疏导及普法教育。小博母亲说:“通过这件事,我也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同时感觉小博也成长了很多,越来越争气。检察官的帮扶让小博获得了新生。”
近年来,郏县人民检察院秉持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理念,坚持办一个案子、挽救一个孩子,从“爱”出发、从“帮”入手、从“保”着眼,加强与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单位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建立集社会调查、法律援助、被害人救助、社区矫正、观护帮教、未成年人救济安置等于一体的支持体系,建立“附条件不起诉+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令+合力帮教”一体化帮教机制,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精准挽救。
11月13日,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全生到茨芭镇初级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结合青少年网瘾、校园欺凌、未成年人性侵害等方面问题,王全生与师生进行了两个半小时的交流互动。
近年来,郏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素养提升工作,坚持家长、学生、老师及涉“未”从业人员普法宣讲全覆盖,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不同需求,坚持宣传、保护、帮教并举,全面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每年,郏县人大法工委、县教体局都制订法治教育计划。郏县人民检察院根据计划统筹安排,坚持“请进来、走出去”方针,对偏远村庄和学校,定期送法进地头、进校园;与县教体局联合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轮训,增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能力建设;在发挥课堂式宣讲主渠道基础上,制作微视频、微电影,强化宣讲的参与性、互动性和时效性。 (本报记者 张鸿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