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 通讯员赵仟明)10月31日,鲁山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截流验收会议召开,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水利厅和市县相关部门、各参建单位负责人出席。
截流验收委员会分别听取了各参建单位(建设、设计、施工)的截流工作汇报、质量监督结论意见、安全鉴定结论意见、征地移民安置截流阶段验收意见和截流验收专家组结论意见,并讨论审议形成了工程截流验收鉴定书。截流验收委员会对鲁山抽水蓄能电站截流验收工作完成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工程截流前的各项建设任务均已完成,达到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的相关要求,已具备截流条件,同意今年11月上旬实施截流。
鲁山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截流,将为下库大坝汛期建设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同时也标志着电站主体工程建设全面进入高峰期,是工程建设的重要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