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曹晓雨)10月8日,从市司法局传来消息,省司法厅近日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决定》,我市人民调解工作3名个人、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1名人民调解员榜上有名。
宝丰县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股副股级干部石俊鹏、鲁山县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股副股长高展飞、郏县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股股长刘小峰获得“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卫东区鸿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宝丰县商酒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叶县洪庄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舞钢市八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汝州市陵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新华区西市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丁空燕、石龙区高庄街道龙源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刘艳红、湛河区北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旭等11人获得“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