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宝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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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食品经营主体代位注销程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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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3年9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首批食品经营主体代位注销程序启动

 

本报讯 (记者巫鹏)经营主体已经注销,但食品经营许可证却未注销,对待这样的“死户”,宝丰县有了“新招”。近日,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传来消息,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该局在全省率先出台《宝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主体消失代位注销实施方案》,已启动第一批共14家食品经营主体代位注销程序。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市场准入门槛持续降低,极大地优化了营商环境,经营主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同时也出现了经营主体已注销,但并未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死户”,容易产生监管漏洞。

“‘死户’是指经营主体已注销或长期不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证未注销或长期不营业的食品经营主体。”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股负责人任霈斌介绍说,由于“死户”长期不营业而无消费者投诉,也没有监管人员到场检查,导致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给消费者带来健康隐患和经济损失,也对市场监督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为破解难题,县市场监管局主动作为,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全省率先出台《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主体消失代位注销实施方案》,将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食品经营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等列入强制注销范畴。

“对于食品经营者,既要注重放宽准入,又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县市场监管局局长王晓丽表示,该局将强化审管联动,建立健全定期清理无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度,常态化开展集中代位注销工作,确保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全面客观、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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