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已经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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