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永军)7月12日晚,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传来消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自7月12日22时起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7月12日21时48分,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3小时,卫东区、高新区降水量将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为切实做好本轮强降雨过程防范应对工作,经会商研判,根据《平顶山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月12日22时起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加强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突出抓好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病险水库、中小河流、尾矿库等薄弱环节防范,强化城市内涝、立交桥、涵洞、隧道、地下空间管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各级抢险救援队伍严阵以待。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对各级防汛责任人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检查抽查,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特别要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期间遇有重大险情要第一时间报告市防办,不得慢报、瞒报、误报、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