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曹晓雨)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公告,市司法局近日就我市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发布公告。
根据公告,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7月10日9时至12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申请人应于7月17日至20日(上午9:00—11:50、下午1:00—5:00)到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原市行政审批中心)五楼司法局业务窗口递交申请材料,联系电话:0375—2692060、4890882。申请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原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