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曹晓雨 通讯员王伟涛)6月27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就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展情况及具体举措,并回答记者提问。
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是打通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对有效解决基层“事情多、看得见、管不了”的难题,提升基层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自2022年5月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来,我市多措并举,着力推进此项工作。
确定赋权事项清单。按照乡镇梳理、县级确认、市级统筹的步骤,形成《平顶山市拟赋予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今年4月,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在平顶山市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确定交由乡镇政府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共计72项,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广电和旅游、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等7个领域。
开展乡镇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确保乡镇有效承接下放的行政处罚权,我市积极推进全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通过建立机构编制激励机制、统一考核评估标准、严格考核评估程序,促使各县(市、区)、各乡镇同频共振、同题共答,进一步夯实人才队伍、硬件设施、工作制度等基础。
提升乡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各县(市、区)积极组织本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三轮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考试,通过“以考促学”倒逼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强化县乡两级执法互动衔接。各县(市、区)积极探索推行乡镇执法人员到县级执法部门跟岗学习、县级执法人员定期下沉乡镇指导业务工作等方式,做好执法有效衔接、加强互动交流。
加强基层综合治理。在乡镇统筹平安建设、综合执法、应急管理、人民武装、民生服务、执法监督等力量,建立集综合执法、应急救援、管理服务于一体的乡镇“六位一体”综合治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