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巫鹏 通讯员解晓孛)“出发!”6月8日早上5点,随着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叶鹏一声令下,该院全体执行干警按照行动计划,以雷霆之势奔赴执行现场。为快速高效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豫剑执行”专项集中行动取得实效,县人民法院当天开展了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王某与董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董某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董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董某仍置之不理。为保护申请人王某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董某的住所地、工作地寻找,但均未找到董某,该案执行陷入僵局。
6月8日一大早,执行干警得到了被执行人董某的地址线索,便立即组织干警赶往董某住所地,终于找到了董某。
到达法院后,执行干警再次耐心地向董某说理释法,并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董某仍以种种理由推脱履行义务。当执行干警依法宣读拘留、罚款决定时,董某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即表示愿意偿还部分款项。最终,董某向申请人偿还款项5000元,剩余款项与申请人王某达成和解。
当天,执行干警分为两个行动小组,分别前往石龙区、郏县和宝丰县商酒务镇、大营镇、石桥镇等地查人找物,经过一天的努力,共查找被执行人20案24人,拘传2人,拘留1人,执行完毕1件,和解1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3.97万元。
“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灵活运用强制措施,快速执行小标的案件,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