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学清)6月14日,从市政府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传来消息,经市政府同意,我市通报2022年度全市质量工作考核结果,汝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叶县、卫东区、湛河区、鲁山县、石龙区考核为A级,其他5个县(市、区)考核为B级。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河南省2022年度质量工作考核方案》《平顶山市2022年度质量工作考核方案》《平顶山市2022年质量发展工作要点》安排,市政府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022年度质量工作进行了考核。
考核结果同时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