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学清)5月6日,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传来消息,为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登记代理行为,该局向全市从事经营主体登记代理的机构(个人)发出倡议,依法合规、诚实守信、文明高效地开展代理服务活动。
据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科长吴天宝介绍,截至5月5日,全市经营主体总数达到420306户,较去年同期增长8.40%,为稳经济、保就业、促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
倡议书说,代理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亮照经营,主动公布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监督投诉电话等事项;与委托人依法订立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权利义务、服务时限、违约责任等事项,依法妥善处置因代理行为产生的纠纷,一次性准确告知办理经营主体登记业务的法定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审批时限等内容;不以政府部门已明确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违规收费,或以实体印章、电子印章、电子发票、税控Ukey等政府采购免费项目提供增值服务的名义进行收费。对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除依法配合监管执法活动外,未经委托人授权同意,不得不正当使用或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任何第三方提供。不得采取行贿、宴请或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特色产品等方式拉拢腐蚀登记注册窗口工作人员,获取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