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问题线索170件,立案167人,责任追究148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这是我市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成绩单,展现了我市纪检监察机关以监督执纪问责全力保障粮食安全的责任担当。
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室“统”、组“派”、地“熟”、巡“高”、审“专”各方优势,紧盯粮食领域“人、责、粮、库”等重点环节,通过自纠自查、线索排查、专项巡察、联合督查等举措,对涉粮领域问题线索大起底,巡察发现问题226个,移交问题线索77件,审计发现问题61个。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市纪委监委把巡察、审计和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纳入自查自纠工作台账,并督促各涉粮主体举一反三对照检查。专项整治还实现与人大监督联动,市监察委员会首次把粮食专项整治议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聚焦审议意见推动整改,确保各项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只有从具体案件入手,才能找准粮食领域系统性、深层次的问题。”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主任张文博介绍,专项整治注重以案件查办开路,既在监督中精准发现问题线索,又以惩治震慑助力监督“长牙”“带电”。
为避免“问责一遍、问题照犯”,市纪委监委把查纠整改、建章立制、优化管理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推动普遍性问题与个性问题一体整改、同步解决。在案件查办的同时,注重剖析案件暴露的监管漏洞,形成案件剖析报告10余份,制发监察建议书8份;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粮食领域以案促改专项督查活动,督促粮食系统完善制度机制177项。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下一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以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战略部署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监管责任,持续深化纠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全力保障粮食安全。
(本报记者 蔡文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