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毛玺玺 通讯员孙世宇)“由于没有及时根据党员工资变动情况对党费收缴基数进行调整,出现了党费收缴不足额的情况。我作为一名党务工作者,业务知识掌握得不扎实,工作确实有失误的地方”。12月13日,在区委第二巡察组进行巡察时,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党支部一党务工作者说。
今年11月,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和区科技局时发现,由于存在着“怕麻烦”的思想,两家被巡察党组织没有按照党员工资变动及时调整党费收缴比例及数额,致使部分党员交纳的党费不足额。巡察组了解情况后,及时向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党支部和区科技局党组下达了整改建议书,要求立行立改。
“按照《党章》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党员须按期向党组织足额交纳党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而两家被巡察党组织没有按规定及时调整党费缴纳基数和数额,长期下去会使党员党性观念、组织纪律意识淡薄”。新华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何险峰说。
通过立行立改,两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19名党员补交2019年至今的党费共计1043.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