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蔡文瑶 通讯员李冰克)“这个报销凭证里面缺少河道清运项目的验收报告,按照规定是不能报销的……”日前,石龙区纪委监委在牵头开展村级“三资”监督检查时,对一些报销不规范票据现场提出整改意见。
为持续加强对村级“三资”管理的监督,规范“小微权力”阳光运行,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该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相关部门组成专项监督检查组,对“三资”管理工作开展集中监督检查。
督查组深入人民路街道和龙河街道,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调查、座谈走访、查看账簿等方式,重点围绕村级财务账目资料是否真实准确、费用审批报销程序是否规范、村集体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合理、集体资产有无流失、集体资源是否违规违法处置等问题,开展“清单式”“对账式”监督,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权益,提升监督质效。
截至目前,该区共开展专项监督4次,检查10个村(社区),发现存在项目合同不规范、资产台账不完整、账簿记录简单、凭证填写不规范、重大事项讨论记录不全等问题6项,形成问题清单,并督促各职能部门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推进“三资”管理精细化、规范化。
“下一步,我们将紧盯村级‘三资’运营、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持续精准跟进监督,严惩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全力助推乡村振兴。”该督查组负责人张荣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