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学清)国务院发布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1月1日起施行。11月2日,我市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鲁山县颁发。
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因为财产权、经营权的特殊属性,一直以来法律法规对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都有着较为严格的限制,必须先注销原来的个体工商户,再申请设立新的个体工商户,重新办理各种手续不仅会增加大量成本,而且会让一些经营多年、具有独特字号和良好商誉店铺的无形资产灭失。《条例》的一个亮点,就是充分考虑了个体工商户的这一痛点,进行了制度创新,调整了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的“先注销、后设立”改为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这一规定便利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档案等方面的延续,既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也有利于个体工商户的持续经营,打造更多的百年老店。
11月2日,鲁山县天福园火锅店“老主人”姚女士激动地从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正山手中接过我市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成了这家老店的新当家。
天福园火锅店已经在鲁山经营了多年,在当地有一定的口碑,一直由姚女士和亲戚一起经营。
据姚女士介绍,当初营业执照注册的是她亲戚的名字,3年前亲戚外出经商,火锅店一直由她经营。她早就想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者,但考虑到必须更换店名,还要注销,只好作罢。
“3年多了,终于等到这一天了。”姚女士在领取营业执照后表示,她将诚信经营,延续品牌口碑,将天福园火锅店打造成为鲁山县的亮点餐饮品牌。
上述负责人表示,《条例》还对个体户信息服务、精准帮扶、创业就业、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下一步,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解决广大个体户的急难愁盼问题,为其提供更优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