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戴好头盔,在停止线内等红灯,不要影响机动车转弯。”10月21日上午,在市区光明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华大队一级警长韩永刚用沙哑的嗓音劝导市民文明出行。他刚值完夜班,忍着疲惫,来到执勤点位帮年轻同事分担工作压力。
韩永刚今年43岁,从警以来,不论大事小事,分内分外,都一丝不苟,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默默无闻坚守在公安交管工作一线。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这是韩永刚始终秉承的工作原则。他紧盯“两客一危”重点车辆,深入客货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督导检查,确保车辆出站安全,坚决不让车辆“带病上路”;紧盯重点路段、时段,加大对城乡交界处、国省道等重点路段的执法检查,严查酒醉驾、涉牌涉证、非法改装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今年以来,韩永刚与同事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00余起,酒醉驾63起。
8月26日下午,韩永刚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大型货车套用报废车辆号牌违法上路行驶。接报后,他立即安排警力对嫌疑车辆行驶轨迹进行研判分析,先后辗转鲁山县、陕西洛川等地,对多家企业、工地进行走访摸排,于8月28日下午在鲁山县尧山镇将货车找到并依法暂扣,收缴所套牌照,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为切实增强辖区居民交通安全意识,韩永刚与同事一起积极开展“七进”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先后深入8个村(社区)、10家企业、6所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00余条,举办安全交通宣传课9场。为解决偏远村(社区)电动车上牌率、头盔佩戴率过低问题,他深入基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用典型事故案例警示群众,取得了良好效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作为人民警察,我会时刻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从每一次执勤、每一次值班做起,为构建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作贡献。”韩永刚说。
(本报记者 杨元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