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健康鹰城专题询问动员暨汇报会召开
市创文办通报文明交通示范岗检查情况
立足特色发挥优势 做强做大主导产业
郏县审计局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邻里共迎中秋
我市夏粮收购大头落地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不再实地查看
“出彩河南人”最美教师发布仪式举行
肩负责任感 为师作垂范
版面导航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平顶山新闻网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9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创文办通报文明交通示范岗检查情况

 

本报讯 (记者曹晓雨)9月6日,市创文办通报9月2日对全市主要交通路口文明交通示范岗专项督导检查情况。

龙翔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市交通运输局)、龙翔大道与大香山路交叉口(市应急管理局)、龙翔大道与崇文路交叉口(市铁塔公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香山路与宏图路交叉口(市新城水务有限公司、示范区税务局)、建设路与高新大道交叉口(河南平高东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建设路与开发一路交叉口(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湛河南路与创业大道交叉口(高新区皇台街道)、神马大道与开发一路交叉口(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有4名志愿者在岗。

建设路与中兴路交叉口(市总工会)、建设路与体育路交叉口(市社保局)、建设路与凌云路交叉口(新华区人民检察院、中国平煤神马供热分公司)、建设路与稻香路交叉口(七星选煤厂)、矿工路与体育路交叉口(中国平煤神马铁路运输处)、矿工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市自来水公司)、建设路与诚朴路交叉口(卫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路与开源路交叉口(市供销社、市商务局)、矿工路与新华路交叉口(中国平煤神马一矿)、湛河北路与诚朴路交叉口(市农机中心)、湛河北路与新华路交叉口(中国平煤神马帘子布公司)、湛河南路与开源路交叉口(湛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湛河南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市民政局)、长安大道与建设路交叉口(市林业局)、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长安大道与顺德路交叉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长安大道与怀仁路交叉口(市财政局)、祥云路与清风路交叉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祥云路与大香山路交叉口(河南城建学院)、祥云路与育英路交叉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虽有4名志愿者在岗,但存在非机动车越线等待、未按其道行驶、闯红灯等现象。祥云路与未来路交叉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电信平顶山分公司)有3名志愿者在岗,有非机动车未按其道行驶及逆行现象。建设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平顶山燃气公司)有两名志愿者在岗,存在非机动车未按其道行驶现象。

市创文办对以下5处交通路口的责任单位予以警告:长安大道与未来路交叉口(市审计局)只有两名志愿者在岗,其中西北角志愿者低头玩手机,多辆非机动车未按其道行驶。建设路与东安路交叉口(市广播电视台)、和顺路与开源路交叉口(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和顺路与凌云路交叉口(市农业农村局)、湛河南路与凌云路交叉口(市盐业执法支队)有4名志愿者在岗,但个别志愿者低头玩手机,且有非机动车驾驶人未佩戴头盔、未按其道行驶或越线等待等现象。

市创文办对以下两处交通路口的责任单位提出通报批评:建设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市科技局)、和顺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无志愿者在岗,非机动车未按其道行驶、驾驶人未佩戴头盔现象较多。

市创文办要求,受到通报批评或警告的7家单位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由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9月9日前报送至市创文办。下一步,市创文办督导组将持续进行督导检查并予以通报。

 
3上一篇  下一篇4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