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民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自建房越来越多。但多数自建房消防安全条件差,房主消防意识淡薄,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严重事故。9月5日,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李国栋提醒,自建房房主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注意用火用电安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杜绝“三合一”场所。自建房的经营、仓储区域必须与人员住宿区域、疏散楼梯、安全通道用实体砖墙进行分隔。不要在建筑内部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夹层住人、经营,不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在窗户上安装防盗网时,必须预留可从房间内部开启的逃生窗。
注意用火用电安全。要加强看护,做到人走火灭、电断。电气线路应由专业电工进行敷设,不要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不在室内为电动车充电。
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要对疏散楼梯间、通道堆放的杂物进行清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要配备灭火器、逃生面罩等常用消防器材,并学会如何使用,餐饮经营性场所还应在厨房配备灭火毯,用于扑救油锅起火。不要在屋内存放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市消防救援支队提醒:发生火灾后要立即拨打119报警,讲清火灾发生地点、火势大小等。不要贪恋财物,立即通过走廊、楼梯向室外或者屋顶进行疏散。疏散时要低姿行走、快速离开现场,减轻烟气伤害。如果走廊、楼梯充满浓烟,应迅速退回有外窗和水源的房间等待救援,并关闭房门,利用打湿的衣物、毛巾填堵门的缝隙,延缓烟气侵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