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元琪)9月5日下午,从全市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座谈会上传来消息,今年我市帮扶残疾人家庭学生374名,共投入资金118.9万元。
根据政策规定,我市对当年考取普通高等院校(含特教学院)以上的残疾人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大专3000元、本科5000元、研究生(硕士、博士)8000元;对普通高等院校(含特教学院)在读的低保家庭残疾人大学生(包括当年考取的大学新生)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资助;对当年考取大学的低保家庭残疾人子女给予每人3000元资助;对高中阶段(含特教学校)在读的低保家庭残疾人高中生(包括当年考取的高中新生)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资助。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作为推进残疾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实施各类残疾人民生工程,拿出专项资金对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进行奖励、救助,全市已形成完整的奖励救助政策体系,有效保障了残疾人受教育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