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毛玺玺 通讯员郭要娜)8月29日,新华区安委办向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及11个镇(街道、街道筹备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发送了安全生产提醒函、提示函、警示函。
安全生产提醒函、提示函、警示函主要是提醒相关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对分管领域工作作出安排;提示各镇(街道、街道筹备组)及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煤矿、工矿商贸、火灾预防、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旅游特种设备、城镇燃气和其他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提示重点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截至目前,我们已发送提醒函9份、提示函70份、警示函15份,通过提醒警示压实责任。”新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李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