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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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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郏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六个专项活动”,咬定目标任务,细化各项指标,精心组织,大力推动,确保各项工作如期落地见效——
筑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基

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举行全市检察机关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拟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听证活动 本报记者 卢拥军 摄
 

本报记者 卢拥军 通讯员 颜璐 贾光普 孙凌枫

■新闻背景

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截至7月底,郏县人民检察院在今年的业务指标考评中,共有27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位居全市前三名,其中有21项全市第一。

郏县人民检察院“半年报”整体好于预期,成绩令人鼓舞。

跃动的数字展现了该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印证了市检察院党组开展“六个专项活动”的科学决策,凝聚了全院干警的心血汗水。

今年是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因此,该院紧紧围绕“六个专项活动”,咬定目标任务,细化各项指标,加压加力加速度、奋起直追勇争先,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民义对郏县人民检察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郏县县委书记王景育、县长李红民对郏县人民检察院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

近日,记者深入郏县人民检察院进行了采访。

今年4月,新一届郏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组建以来,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用行动践行诺言,紧紧围绕市检察院部署的“六个专项活动”,带领全院干警能动履职、实干进取,全面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成绩突出,亮点纷呈:

全面做优刑事执行检察

在“主要业务指标”优化专项活动中,从今年4月开始,郏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稳定规模、重在质效”,以业务考评指标和核心数据为导向,全面提高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质效。

一是以核查纠正脱漏管为核心,推进社区矫正和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全面发展。把核查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工作作为社区矫正检察的重点,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

二是深入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依法纠正不及时移送立案、不及时执行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等行为;对已执行完毕的财产刑执行案件,重点审查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执行内容是否足额如实履行;对裁定终结执行的案件,重点审查是否有不当情形,切实纠正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的行为。

三是做实减假暂案件全链条监督。从提请、征求意见、决定到执行的每一个环节都不放过违法违规的蛛丝马迹,切实纠正不当情形,为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提供有力支撑。

据统计,今年1月至7月,该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在全市绩效考评中获得第一名。

创建“朱国强检察服务工作队”

在“特色亮点工作评选”专项活动中,从今年4月开始,郏县人民检察院为切实发挥创新引领、典型示范作用,动员各部门结合实际,培育品牌。结合“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员推广工作,成立以朱国强同志命名的检察服务工作队,解决好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今年58岁的朱国强2008年从部队复员到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2015年9月受郏县县委组织部和郏县人民检察院委派,先后到郏县冢头镇秦楼村、梁庄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中,他秉承军人品质,发扬军人优良传统,兢兢业业、埋头苦干,把这两个软弱涣散村的党组织创建成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把这两个村建成了充满希望和朝气的美丽乡村,他被郏县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出彩郏县人”“劳动模范”等称号。

朱国强检察服务工作队由15名检察干警组成,他们几乎每天深入各个乡村开展走访活动,主要履行以下三个方面的职能。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通过设立流动法律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工作。二是搜集案件线索。加强对涉及耕地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污染整治、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案件的线索搜集。三是开展案件回访。对不捕、不诉等案件定期进行回访,听取案件当事人的意见建议,及时向院党组反馈情况,促进规范公正执法。

目前,该院立项申报的“创建‘朱国强检察服务工作队’助力县域治理新模式”创新品牌项目,经市检察院党组研究,作为全市创新品牌项目之一向省检察院推荐。

巩固完善“销号清零”依法治水模式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活动中,从今年4月开始,郏县检察院以“河长+检察长”机制为抓手,立足职能,创新思路,与县河长办、南水北调管理部门密切协作,巩固完善“销号清零”依法治水模式,为推动河湖生态治理修复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该模式内容包括“15+1-N”,“15”即县域内15条跨境河流,“1”即南水北调工程郏县段,“N”是指完成县域内河道整治修复的河流数,注重打好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组合拳”,对南水北调干渠周围的河流进行全面“减负清零”,从源头上确保水质不被污染。

该院运用这种模式,对发现的履职不到位或不依法履职问题发出检察建议,限期进行治理,对整改到位的及时进行“销号”。今年上半年,共发出诉前整改检察建议28件,督促县河长办下发督办函89件,督促相关部门取缔河流沿线的餐饮店20余家。

今年5月11日,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监督守护南水北调的做法在《法治日报》刊登,反响强烈。

大力推进检察新媒体建设

在“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大练兵”专项活动中,从今年4月开始,郏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在推进大学习过程中充分发挥新媒体受众范围广、传播速度快、即时性强等优势,大力加强新媒体建设,借助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短而精、“接地气”的文字和视频材料,扩大学习教育的受众。

该院结合全国模范检察官马俊欣的先进事迹拍摄了微电影《乡槐》,真实展示了马俊欣面对生命中的不幸,挺着残疾的身体,用钢铁般的意志克服难以想象的困难,投身无比热爱的检察事业。结合郏县人民检察院爱心驿站工作经验,自编自导自演了微视频《检爱》,用心、用情展现了郏县人民检察院爱民的高尚情怀,反响强烈。

微视频作品《检爱》于8月15日在“河南检察”微信公众平台展播。《检爱》和《乡槐》两部作品均入围“全省检察机关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展播作品”。

…………

郏县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其经验有以下几点:

以案件指标为“指挥棒”,“四步”走好办案质效提升路

今年5月31日,郏县人民检察院对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专项评查活动,并对评查出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评查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以审查卷宗材料和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对线索调取是否规范、行政机关回复情况、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文书制作和使用是否规范、印证材料是否齐备、案卷装订以及整改实效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评定。

针对案件卷宗中发现的问题,评查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回避、不遮掩,从细节“找瑕疵”“挑毛病”,第一时间反馈给承办人。承办人诚恳照单认领,对照评查报告认真分析原因,积极整改,确保案件评查取得实效。

该院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为抓手,分四步持续加强对“案”的管理,不断促进检察业务工作提质增效。

——选准切入点,让狠抓学习成为推动工作的“源动力”

为推动“主要业务指标”优化工作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郏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员额检察官召开业务工作推进会,通过加强学习,把优化“主要业务指标”作为日常的工作自觉,时刻关注业务数据变化,让他们都成为数据分析的“行家里手”,切实发挥出了案件质量指标“指挥棒”的作用。

——巧抓结合点,让细化责任成为推动工作的“助力阀”

为提升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郏县人民检察院以量化检察人员业绩考评为目标,制定动态填报的《检察官工作考评表》,修订完善《检察人员绩效考评办法》,将业务数据指标细化到日常考核中,通过每月从质量、效率、效果3个维度对检察官办案质效的精准评估,实现对员额检察官办案质效的实时监控,更好激发员额检察官办案的主观能动性。

——立足着力点,让研判会商成为推动工作的“方向盘”

为解决影响办案质量中存在的共性问题,郏县人民检察院每月组织召开业务工作推进会,深入查找检察业务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并对检察业务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分析汇总情况进行通报。通过建立“问题督办单、预警提醒单、通报单”等管理制度,督促部门负责人在指标分析通报中找准弱项,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苗头性问题抓好改进,把影响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的问题,落实到每起案件、每个承办人,持续通过问题的及时整改,不断优化案件质量。

——把握落脚点,让内部监督成为推动工作的“净化器”

为确保规范、公正执法,郏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充分运用流程监控、案件评查、反向审视、专项督察等监测手段,不断加大案件流程网上管理力度,通过严格事前、事中监督,持续强化办案瑕疵问题的全流程监测预警。对在监督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及时反馈给办案人员,督促其进行整改,让办案质效稳步提升。

该机制受到了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今年7月15日在“平顶山检察”微信公众平台上向全市推广。

倒逼检察官树立质量意识、效率意识,把每一个诉讼环节做深做实做透,达到不返工、不折腾的目的,以“求极致”的态度精益求精办案。这就是郏县人民检察院一直秉承的办案态度。

以群众满意为“硬尺子”,多措构筑为民服务“安全阀”

古树名木作为大自然和前人留下来的珍贵遗产,它不仅是自然变迁的“活化石”,更是一个地方、一座城市历史文化底蕴和生态文明程度的重要符号。

郏县境内现存古树名木1239棵,其中散生576棵,古树群6个,群株树663棵。

郏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的干警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群众的诉求呼声:要依法保护一些几百年、上千年的古树。

该院针对发现的问题为古树名木撑起“司法保护伞”,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开展专项活动,对辖区内的古树名木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对古树名木的认定、登记、建档、公布和挂牌等工作;落实属地管理,提升社会公众的保护意识,真正形成古树名木保护合力。

目前,全县古树名木已实现信息化管理,统一编号、定位,建立电子档案,使得古树名木“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这是郏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活动中的一个场景。

该院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检验工作质效的主要标准,采取多项措施,切实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让群众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责任落实。该院先后制定出台《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万人助万企”活动实施方案》等4个专项方案,并成立工作专班。实行领导包保制度,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作为助企干部主体,分包重点企业,明确《郏县“万人助万企”活动政法干警分包企业名单》,将4个分包企业责任细化,落实到人,实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

解决企业难题。该院建立企业意见建议库,汇总助企干警、各类投诉平台收集到的企业问题以及分包企业面临的制约企业发展的要素保障、涉法涉诉维权等13项问题,认真归纳梳理,形成问题办理台账,责任到人,帮助解决。

少捕慎诉慎押。该院针对企业负责人犯罪,严把批捕、起诉关,准确认定“认罪认罚”情形,对能够主动配合调查取证、认罪态度较好、及时纠正错误的,依法从宽处理,准确大胆适用相对不起诉制度。

今年上半年,该院对4家企业进行调研走访,了解企业需求,帮助解决困难,建立常态化服务企业机制6项,解决问题8件,受到企业方的好评,促进了县域经济转型升级。

——守护群众“钱袋子”安全

落实普法责任制。该院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从严打击帮信犯罪的同时,持续加大反帮信犯罪宣传力度,主动进入社区、乡村、学校等进行案例宣讲,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醒目标语、摆放宣传展板等,以案释法,进一步增强群众对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营造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犯罪的良好氛围。

凝聚打击合力。该院主动与公安机关会商,针对办案中存在的罪名竞合、犯罪起点标准、证据链条是否完整等问题进行讨论,进一步凝聚共识,提升案件办理效率。针对帮信犯罪案件在移送之前主动介入,通过提前阅卷等方式提出侦查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今年上半年,该院受理审查逮捕9件12人,提前介入帮信犯罪案件18件,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6件71人,追赃挽损21件。

——建立服务军人军属“两站”

今年8月1日,郏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军人军属法律服务工作站”“退役军人服务站”揭牌仪式,开启了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提供“一站式”维权法律服务的序幕。

郏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建立服务军人军属“两站”,把更多法律知识送到广大军人和优抚对象身边,运用法律手段帮助解决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在权益维护、帮扶解困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于涉及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的案件快办快结,真正做到让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少跑路,办成事”,打通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

——打造保护未成年人无缝衔接体系

该院切实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努力打造“未成年人观护帮教无缝衔接体系”,从时间、空间、人员、内容上实现未成年人保护的立体化、全方位、全覆盖。

时间上无缝衔接。该院组织干警进入中小学校园开展“助力乡村振兴 关爱青少年健康”主题实践活动。活动中检察干警结合一些典型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重点对易发、多发的盗窃、抢劫、故意伤害、拐骗、性侵等犯罪行为及防范措施向同学们进行了分析讲解,生动阐述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和应对策略。

由校内时间的普法安全教育向校外时间的拓展,是该院打造“未成年人保护无缝体系”在时间对接上的另一项具体做法,通过这种形式着力实现未成年人普法安全教育在每一个敏感时间节点上都不留空白,不出纰漏。

空间上无缝对接。该院为充分发挥中小学校长和农村基层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组织干警来到各乡镇,为中小学校长和村干部开展巡回法制讲座。参加讲座人员还加入了“青少年之家”微信群,发现问题少年、困境少年及时与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干警沟通,争取及早介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该院把全县各乡镇所有中小学生都纳入了关爱范围。

内容上统筹兼顾。该院在全县中小学校成立“流动心理健康服务站”,在院内设立了“未成年人心理帮教咨询室”,与县教体局联合成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从社会各界聘请43名心理咨询师组建了心理咨询人才库,通过预约与巡回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心理健康服务。今年以来,该院对办理案件中所有涉案未成年人都进行及时的心理干预,收到了明显成效。

人员上全面覆盖。该院细化了保护涉嫌犯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作出了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坚决依法“从严从快”处理的规定,并强调要积极开展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活动,定期对“特殊家庭”未成年人帮扶帮教。

截至目前,该院已有21名干警与困难家庭留守儿童结成了帮扶对子,进行长期帮扶。

践行“检察为民办实事”的情怀,当好群众的“护航人”,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的温度,这就是郏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必须坚守的初心。

以领导带头为“风向标”,引领示范检察工作新路径

今年4月11日,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全生与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鲁伟用一整天的时间到分包联系的5个村进行走访,并看望慰问奋斗在乡村振兴一线的检察干警。

为回应群众合法诉求,王全生变被动听取信访案件汇报为主动前往信访人家中实地走访,听取信访人的诉求和意见,寻求化解矛盾的方法和途径。

该院为持续锻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专业作风过硬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采取多项措施,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带动全体干警“群雁效应”。

——坚持理念引领,以“精准监督”落实带头办案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带头转变司法理念,切实提升办案质效。该院党组通过深入学习新时代司法理念,带头把理念转变切实融入检察办案。为提升办案效率,积极与公安机关协调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采用员额检察官轮值常驻工作模式,加强提前介入工作力度,减少“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等非必要环节,有效降低“案-件比”。

二是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直接办案、完整办案,扛起司法责任。该院党组组织制定《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规定》,详细规定入额院领导办案范围、办案数量比例、办案要求等,并建立通报机制。通过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有影响的案件,总结办案经验,促进发现深层次问题,预防、解决检察管理、司法办案中的问题,带动整个队伍提升能力,激发全院干警积极性。

今年上半年,该院副检察长、员额检察官张恩俊共办理各类案件8件。

——实行领导包案,以“案结事了”彰显检察为民

一是完善与来访群众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律师接待、检察长接待等规范性制度,制定院领导检察长接待日排班表,层层压实责任,切实落实领导包案制度。院领导与来访群众面对面沟通,通过入情入理入法的释法说理,让群众对司法为民的感受更加真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激发“乘数效应”。

二是在融入社会治理中依法能动履职,促进检察环节矛盾化解、扶危济困,该院领导带头推进从“案结了事”到“案结事了”。

三是完善控告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工作,坚持“应听证、尽听证”,选择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疑难复杂的案件开展公开听证,防止“凑数听证”。对首次提出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符合条件的进行公开听证。探索开展上门听证,对信访人年老体弱或身患残疾、行动不便,或因婚姻家庭、亲友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重复信访案件探索开展上门听证,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今年上半年,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雷亚举,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石绍永分别办理分包案件为2件、3件。

领导示范带动和领导带头办案是优质司法资源向办案一线倾斜的需要,是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郏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入理入法的办案与释法说理的包案,让人民群众对司法为民的感受更加真实。

…………

乘势而上,竞进拼抢。

郏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市检察院党组和郏县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锚定下半年目标,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为郏县高质量发展跨越赶超争先晋位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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