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轶鹏通讯员孔新厂)“你好,我是高新区城管执法局城建执法中队工作人员,你们施工工地存在裸露的土地未完全覆盖、未湿法作业的问题,违反了《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49条的规定。鉴于你们第一次违规,根据高新区正在推行的‘首违不罚’制度,给你们开具温馨提示单,不予以处罚,请你签字。”8月2日,在高新区一处施工工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约谈责任人。
“好的,太感谢你们给了我们一次纠正错误的机会,我们一定虚心接受教育,立即改正错误。”工地有关负责人说。
今年以来,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推出“首违不罚”制度,对首次轻微违反城市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实施告知承诺制,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并作出守法承诺后不予行政处罚。诸如裸露黄土未完全覆盖、占道经营、橱窗广告、更换门头牌匾等违规现象,属非完全主观故意或情节轻微,大多是因为对“门前三包”没有理解吃透或对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没有明确认识,所以实行“首违不罚”,给予批评教育,随后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进一步加大处理力度,从而体现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充分理解和尊重。
“首违不罚”给初次违规者一次改过的机会,体现了“以教育为先导,以规范为目的”的“721”执法基本精神,使城管执法更为理性、更富人情味。截至目前,该局已对50起适用“首违不罚”标准的违规行为实施了不予处罚,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既做到“严格执法有刚性”,又做到“柔性执法有温度”。
该局负责人景红伟表示,将持续推进“首违不罚”的全面贯彻实施,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以民生为“针”,以服务为“线”,绣出城市管理新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