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魏森元)“常法官,关于廉政档案中有关你的配偶从事经营活动目前已注销的信息,请及时到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备案,并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和注销手续证明材料。”7月28日,汝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志强通知该院一名法官提交廉政档案材料。
为进一步加强对法院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性和廉洁从政意识,规范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汝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对法院领导干部开展廉政档案信息采集工作。
为确保科学建立廉政档案,纪检监察组将法院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纳入“监督圈”,并采集建档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奖惩情况、身体状况及家庭、社会关系情况等信息,安排专人管理,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的再监督”作用。
新建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同步建立、双重管理,对个人重大事项出现变动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将督促当事人按要求更新完善信息并及时报备,准确把握干部廉政轨迹,让监督执纪工作更加精准有效。
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管用结合,通过对廉政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尽早发现、提醒和防范廉政风险,并根据廉政档案记载内容,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表彰奖励等提供廉政意见,为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提供信息支撑,为分析研判政治生态提供重要参考,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廉政档案如同领导干部的‘政治画像’,建立干部廉政档案进一步拓宽党内监督渠道,实现精准监督,有助于摸清党员干部廉情底数,综合分析和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地管控廉政风险。”张志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