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成长
服现役期间,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军士、报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比如:
1. 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士兵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提干。
2. 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军士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军士的有关规定授予军士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其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例如,3年制大专套取军士为中士第1年,4年制本科套取军士为中士第2年。
3. 全省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务出现空缺时,在本单位编制员额内,根据乡镇编制有关管理办法,主要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单独组织招录,报名数量不足时可招录其他人员。
4. 全省政法干警招录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5. 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务员考录的优先招录。参加省、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级、乡镇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 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和国有资产占主导的企业)招工时,安排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7. 服现役满12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后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8. 退役后可以免费参加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个人经济
大学毕业生在部队服义务兵役期间,享受生活津贴、退役金、退伍费、军人职业年金补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优待金、一次性经济补助、一次性奖励金、学费补偿代偿等政策。
现役军人享受免费医疗待遇,选取军士的父母、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和配偶父母到军队医院就医,经医保结算后享受优惠,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减免100%,父母和配偶父母门诊费用减免20%、住院费用减免50%。
对退役军人创办的实体企业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给予运营补贴。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征集优先
高校毕业生优先应征报名、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征兵体检结束前,做到随时报名应征、随时上站体检。县(市、区)在组织审批定兵时,要按照精准征集要求,综合衡量毕业生所学专业和部队需求,充分征求个人服役意愿,优先安排到技术密集型和新型武器装备军种部队服役,最大限度实现人岗匹配。
退役就学
1. 放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大专)退役大学生士兵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者根据本人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2022年以前,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单独录取比例在原有基础上适度扩大,未被单列计划录取的可继续参与专升本录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2. 积极落实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政策,专项计划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市征兵办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