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有些看似很小的事如果不及时解决,就有可能发展成影响社会治安的大事。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有利于真正实现和谐稳定。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矛盾,且矛盾千头万绪、错综复杂,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社会保障等林林总总。为什么本来通情达理的老百姓变成了别人眼中的“认死理儿”?重要原因之一是找不到提出合理诉求的途径。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就得有地方能“给个说法”。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是平稳化解矛盾的第一要务。我市常态化开展“六防六促”、梳理公布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统筹整合12345市民服务热线开设“民呼必应”平台,在做到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相结合的同时,逐步把“给个说法”的地方变成基层社情民意的收集点、矛盾纠纷的化解点、公共法律的服务点和干群关系的联系点。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还要能把理“讲得明白”。政策规定不断调整更新,讲透法规,说清事理,才能守住背后的情。我市广大人民调解员要身在基层、深入基层,围绕群众关切提前介入、认真说明,做到干部下访和群众上访相结合,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第一时间进行权威解读。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众人的事情最好“众人商量”。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近年来,我市发起组建了“鹰城大妈”队伍,打造了“老于调解室”“红亮调解室”“疆红调解室”等品牌调解室,充分调动了群众自治积极性,提升了群众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老百姓也得“遇事讲理”。发生了冲突,有事说事、有理讲理,这是我们的“老理儿”,也是对规则的尊重,对法律的敬畏。“得理不饶人”“无理赖三分”不但无益于问题解决,而且有失礼节,让矛盾进一步激化。不让个人情绪冲破法律框架,不让他人权利受到无情践踏,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不断提升百姓法律意识,让法理入脑入心转化为行动。
用放大镜发现问题,用显微镜分析问题,用多视角解决问题,才能够把矛盾解决在家门口、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