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鹏飞)“全市法院3年审结破产案件112件,化解债务257.06亿元,盘活土地6133.05亩(1亩≈666.67平方米),安置职工9565人,为我市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7月12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闫宝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创新破产审判工作模式,以市场化和法治化为方向,以推进专业化审判、协同化体系、信息化建设3项改革为动力,实现了破产审判能力、破产案件质量、破产审判效率和困难企业拯救效果四个同步提升。
2020年至2021年,全市法院审结破产案件112件。其中,2021年审结破产案件61件,较2018年增加110%,平均用时较2018年缩短2.66年,平均成本较2018年降低12.97个百分点,“办理破产”指标在全省全域营商环境评价中进入前三。
破产审判还对问题楼盘化解起到极大促进作用。2020年至2021年,全市法院充分发挥重整挽救功能,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创新采用预重整制度和联合管理人模式,依法审结涉问题楼盘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17件,化解债务73.89亿元,盘活土地1051.49亩、房屋95.9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