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民峰)7月12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3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在我市活动轨迹的通告》。
通告称,7月11日,我市在对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进行流调溯源的过程中,发现3例外地市诊断的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曾在我市活动。金某、马某、郭某某均为驻马店泌阳付庄人。7月10日,金某、马某在江苏省苏州市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7月11日,郭某某在泌阳县核酸检测阳性。7月8日0时13分,金某、马某、郭某某等6人(均为泌阳付庄人)曾到舞钢市垭口街道九号公馆,7月8日2时10分离开。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特别提醒与上述患者在相同时段、相同地点有相同活动轨迹的人员,立即向当地村(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