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郏县凝聚合力推动“五星”支部创建
搭把手 志愿红
我市对“五星”支部创建再宣讲再部署
市政协开展“自建房安全监管排查”协商式民主监督活动
市内三区婚姻登记处恢复业务办理
十措施护航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湛河区分类施策处理秸秆
恒泰源聚氨酯产品项目一期厂房交付
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施行
肖旗乡300多名党员干部帮扶麦收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5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施行

 

本报讯 (记者王亚楠)5月25日,从市民政局传来消息,修订后的《地名管理条例》本月施行,将进一步提升地名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原《地名管理条例》1986年颁布,至今已有30多年。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原条例已不适应新时代地名管理的需要,修订后的条例共7章44条,对地名管理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新修订的条例对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设施等名称限定为“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明确了政府部门进行地名管理的边界。

同时,我市正在进行地名标准化清理整顿,对一些不符合命名规定的建筑物、住宅区、楼宇名称进行更名,对一些采用“大、洋、怪、重”名字的小区名称进行整顿。

 
3上一篇  下一篇4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