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5月16日,鲁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从16日零时起,全县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通告称,酒店、饭店、餐馆等餐饮服务场所恢复堂食服务,采取单人单桌、间隔就坐等措施,严防人员集聚;全县客运、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恢复营运;足浴店、美容院、公共浴池、养生会馆恢复营业;景区、景点按75%限流有序开放;平稳有序恢复各类学校线下教学,具体安排按照市、县教体局复学通知执行。
通告要求,各类公共场所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对进入室内人员实行戴口罩、测温、扫“场所码”等制度,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要落实行业和属地责任,进一步加强各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指导,对于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共场所,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者坚决予以关停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通告提醒,广大群众做好个人防护,正确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不聚集,主动配合做好测温、扫“场所码”、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防控措施,共同巩固全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