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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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开新局 行稳致远再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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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凝心聚力开新局 行稳致远再启程
——写在第五届平顶山仲裁委员会成立之际
平顶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红伟(中左一)同仲裁委专家咨询委员会讨论案件 本报记者 卢拥军 摄
平顶山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现场 本报记者 卢拥军 摄
 

本报记者 卢拥军 通讯员 张钦龙

■新闻背景

仲裁是诉讼之外解决民事、商事争议的有效途径,不受级别和地域管辖限制,不受涉案标的限制,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为终局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

鹰城群众是这样评价平顶山仲裁工作的:“一张圆桌,秉承着中华民族‘以和为贵’的文化传统,消除了‘对簿公堂’的怨恨抗争。在这里,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自己信任的仲裁员,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案件的审理方式、审理时间;在这里,仲裁人一手托起法律的庄严,一手称着情感的厚重,用扎实的法律功底和高超的调解技能,化干戈为玉帛,让情与法、法与理在和谐的坐标上有机共融。”

今年3月30日,第五届平顶山仲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平顶山仲裁委员会章程》《第五届平顶山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划》和第五届平顶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单。

会上,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平顶山仲裁委员会主任房国卫对新一届仲裁委员会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市司法局局长、平顶山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陈建忠就上一届仲裁委员会工作进行了总结与回顾。这次会议标志着我市仲裁工作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近年来,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平顶山仲裁委员会按照“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和谐仲裁、公正仲裁和高效仲裁为主线,切实履行《仲裁法》赋予的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也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鹰城作出了积极贡献。

现在,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愿意选择和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经济纠纷,平顶山仲裁品牌效应已深入人心。

平顶山仲裁委员会坚持“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模式,不断提升仲裁服务质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提高人民群众对仲裁工作的满意度,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法治保障。成绩突出,亮点纷呈:

——加强仲裁与诉讼对接,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建立仲裁与诉讼对接机制,定期与人民法院相关业务部门召开座谈会,探讨业务,交流经验,邀请民事审判法官为全体仲裁员做专题辅导讲座;强化仲裁与执行的衔接,对仲裁裁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仲裁委及时出具相关意见或者参与调解,消除执行障碍,提高仲裁裁决的执行力度;在法院立案大厅设置“平顶山仲裁”窗口,接受来访当事人的咨询,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途径解决纠纷。

据了解,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民一庭、执行局三个部门支持仲裁工作项目获“全国仲裁公信力·荣誉奖”。

——创新仲裁案件办理机制,确保公平公正。实行仲裁员庭前阅卷、约谈制度,要求仲裁员庭前集中阅卷,阅卷后对仲裁员进行集体谈话,强化作风纪律和职业操守;实行裁前告知制度,及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根据当事人反馈的意见审慎裁决,确保仲裁结果公平公正;实行裁前、裁中调解制度,将调解贯穿于整个案件的全过程,力争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实行裁后延伸服务制度,裁决书送达后,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的仲裁法律文书,努力促成执行和解。

由于成绩显著,我市仲裁工作在北京举行的仲裁公信力颁奖典礼上,荣获多个奖项,并在全省仲裁工作会议上作为三个先进代表之一作典型发言。

——创新“五法”仲裁调解模式,做好仲裁调解工作。一是“台阶”调解法。针对标的小、争议不大的纠纷,仲裁庭为当事人双方“搭梯子”“下台阶”,说服双方放低姿态,给足对方“面子”,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二是“适时”调解法。针对双方当事人在发生纠纷时都处于情绪冲动、思维不理智、不愿接受别人劝导的情况,仲裁庭不急于求成,而是避开锋芒,设法使双方冲动的情绪冷却后再适时开展调解工作;三是“求同”调解法。针对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纠纷,仲裁庭想方设法寻找双方的认同点,用情说服双方向“同”靠拢,用共同点来化解对立点,最终化解纠纷;四是“距离”调解法。针对当事人双方分歧较大、僵持不让的矛盾纠纷,仲裁庭主动与当事人拉家常,以此为突破口,进一步拉近感情距离,努力使其对仲裁庭产生信任感,让双方乐意接受仲裁庭当“和事佬”;五是“借力”调解法。针对争议大、案情复杂的纠纷,仲裁庭统一合议意见后,借用当事人信任的人向他们说清是非曲直,分清责任大小,然后由各自选定的仲裁员向当事人分别进行解释和说明,从而平息化解矛盾。

经过上述努力,平顶山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案件调解和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化解了一大批民事、商事纠纷。尤其是在涉及非法集资关联企业、问题楼盘和企业改制等仲裁案件处理中,更是注重通过调解和解的方式化解矛盾,把调解和解工作贯穿始终,力争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据统计,2021年平顶山仲裁委员会调解和解率为53.43%,在全省17家仲裁委员会中排名第一。

据平顶山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市仲裁办主任李红伟介绍,平顶山仲裁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其经验和做法有以下几点:

1

加强仲裁队伍建设,确保办案公正高效

建立和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仲裁队伍,是开创平顶山仲裁工作新局面的关键所在。为此,平顶山仲裁委员会采取一系列措施,致力于仲裁队伍建设。

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选聘一批法律、经济贸易专业的专家人才组建仲裁员队伍,采用“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原则,对仲裁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评价考核,对品行优良、业务精湛的仲裁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的仲裁员予以解聘,确保仲裁案件质量;健全仲裁员职业道德准则,完善职业道德评价机制,开展以“严格职业操守,严肃仲裁纪律”为主题的谈话活动,时刻为仲裁员敲响警钟,严防和杜绝不良风气在仲裁队伍中出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仲裁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仲裁秘书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仲裁秘书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将每月初确定为固定的业务学习时间,邀请相关专家、教授、法官进行授课,月末对培训内容进行测试,评选优秀学员给予奖励,激发仲裁秘书学习积极性,切实提高仲裁服务水平。

2

强化案件质量管理,提高仲裁公信力

仲裁案件的质量是仲裁发展的生命线,也是赢得当事人信赖和支持的主要途径。为此,平顶山仲裁委员会始终以提升仲裁公信力为目标导向,建立完善一系列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仲裁案件质量。

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规范立案管理制度,对当事人立案咨询、接待、证据材料审查、立案登记等程序建立工作台账;建立对仲裁庭的提示告知制度,督促仲裁庭按期结案;实行仲裁风险告知、仲裁员开庭公正承诺制度,增加仲裁程序的透明度;完善裁决书核阅制度,确保仲裁文书质量;坚持实行庭审反馈及典型案件回访制度,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确保仲裁办案质量。

实施专家咨询制度。聘用资深的法律、经济贸易等专业人士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时,遇到重大、复杂、疑难或仲裁员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提交专家咨询委员会集体讨论,由专家对仲裁案件进行把脉开方,指导仲裁庭正确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充分体现专家办案的优势。

实施信访风险评估制度。对有信访倾向的案件,仲裁庭、仲裁秘书认真分析原因,充分了解当事人诉求,及时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把裁决的理由和依据向当事人进行充分说明、解释,征得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同,以理感人、以法服人。

3

发挥仲裁独特作用,服务中心工作大局

仲裁具有“专家断案、一裁终局”“简便快捷、成本低廉”的独特优势。平顶山仲裁委员会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仲裁独特作用,服务中心工作大局,尤其是强化服务理念,优化办案程序,努力打造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先后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合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加强诉讼与仲裁衔接的意见》,建立了诉讼与仲裁的无缝衔接机制;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民事纠纷仲调对接机制的意见》,为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合法利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法律服务。针对企业的不同诉求,组织开展“仲裁进企业”“仲裁进园区”等系列活动,上门讲解仲裁知识、组织行业培训,为企业防范化解风险提供法律意见,受到了企业的高度评价。针对企业亟须通过仲裁解决经营困难的提出仲裁申请,积极为企业开辟仲裁“绿色通道”,简化立案流程,减少提供材料,加快审理进程。对受疫情影响资金困难的企业,按照规定减免仲裁费用,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

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服务措施。实施“一次性告知”制度、“最多跑一次”立案指导服务。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当事人只跑一次即可完成仲裁案件立案。对于路途较远或者外地的企业,可先通过电子信箱发送申请材料,线上初审符合规定的,再通过线下办理立案手续,大大减少了当事人往返的次数。制作“仲裁事项清单”,详细列明仲裁范围、仲裁流程、仲裁收费及仲裁文书文本等,让当事人一听就懂,一看就会。及时开通微信、支付宝等网络缴费平台,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

4

创新仲裁宣传形式,提升社会认知度

仲裁制度的推广宣传是仲裁发展的关键一环。平顶山仲裁委员会以提高仲裁知晓率为目标,创新宣传方式,提升仲裁在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的首选率。

突出仲裁宣传的“高度”。密切与省司法厅、仲裁法学研究会的联系,高标准、新题材做好仲裁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位委员和仲裁员的“专家宣传员”作用,在自己的岗位上宣传仲裁,支持仲裁工作开展。

突出仲裁宣传的“广度”。开展仲裁走进工业园区、走进旅游景区、走进律师事务所、走进高校等宣传推广仲裁制度活动;在平顶山日报手机客户端开辟“仲裁之窗”专栏,大力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让更多市场主体了解仲裁、相信仲裁、运用仲裁,提升仲裁在全社会的认知度,让仲裁法律制度深入人心。

突出仲裁宣传的“精度”。积极与市内企业、行业商会、协会对接,有针对性地宣讲仲裁制度的优势,积极引导企业在签署合同、遇到经济纠纷时优先选择仲裁;建立“仲裁论坛”微信平台,通过仲裁论坛传递新法新规;与我市高校法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宣传仲裁法律制度。

“成绩已是过去,未来仍需努力。我市仲裁工作今后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大局,崇尚正义、恪守法律,秉持公心、明察公断,努力提供优质仲裁服务,促进新时代仲裁工作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李红伟表示。

据了解,第五届平顶山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划已制定,主要内容如下:

在指导思想上: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中办、国办《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为指针,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为保障我市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仲裁服务。

在发展目标上:

力争建成一个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转协调的仲裁机构,拥有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仲裁工作人员队伍和公道正派、业务娴熟、结构合理的仲裁员队伍,打造一个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仲裁服务需求、充分体现仲裁制度优势的民商事争议解决平台。

在主要任务上:

提供便捷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

积极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检验标准,构建仲裁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健全仲裁员及仲裁秘书绩效考评机制,推进仲裁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

加强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行业协会、媒体等多种途径,广泛深入宣传仲裁制度的优势,让意思自治、专家断案、一裁终局的特点得到广泛认知,推动仲裁事业良性发展。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仲裁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拓宽仲裁服务领域,依法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涉及财产权益的各类民事纠纷。

构建多元化化解矛盾机制。加强仲裁委员会与法院、行政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之间的工作衔接,建立仲裁、法院定期研判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机制,加强协作,互相配合,共同推动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充分发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作用。

提高仲裁案件审理质效

坚持调裁结合、以调为主的办案思路。加大和解调解力度,把和解调解工作贯穿仲裁程序的始终,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因仲裁裁决引发的群体性或突发性事件。

注重彰显仲裁制度的高效便捷优势。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改进案件审理方式,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做到有案必受、受案必审、快审快结。

提高仲裁公信力。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尊重仲裁庭、仲裁员独立裁决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仲裁秘书、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仲裁程序的管理监督。进一步完善仲裁裁决的核阅制度、重大疑难案件的专家咨询制度,严格落实仲裁员信息披露制度和仲裁员回避制度,确保仲裁裁决质量,提高仲裁公信力,为构建我市良好的营商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及时、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仲裁工作情况,赢得各级领导认同和支持。

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的沟通和联系,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为仲裁制度推行创造便利条件。

“一年之计在于春”。平顶山仲裁委员会将锚定五年奋斗目标,凝心聚力,再启新程,做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定维护者,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努力践行者,以赤子的忠诚书写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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