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闫增旗)“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服务、司法服务、监督服务等纷纷进入企业,石龙区的营商环境真是越来越好。”4月15日,石龙区中瑞水务有限公司负责人秦军杰对前来进行政策宣讲的石龙区法院工作人员说。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涉企案件的堵点痛点难点,石龙区法院通过“三个一”工作举措,全力提升企业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开展一次思想政治教育。为进一步提高法院干警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转变司法作风,该区法院党组依托区纪委监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通报了4起公司破产、合同纠纷涉营商环境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和4起典型善意文明执行企业创新案例,要求干警依法在确保申请执行人能够兑现胜诉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进行一次入企纪律服务。该院通过走访企业,听取企业法人代表及相关负责人对司法环境的评价,找准可能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问题;认真向企业宣传最高法《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建议企业加强诚信建设,依法生产经营,并发放了石龙区法院涉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监督服务卡,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企业投诉和检举渠道。目前,该院已为20余家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发放监督服务卡。
出台一项制度强化保障。区法院党组、区纪委监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认真研究市场主体在诉讼中的各类案件,学习与诉讼和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出台了《石龙区法院涉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投诉举报暂行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投诉举报处理范围、工作机制等,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