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市民在哈尔滨市中央大街一商店购买食品。
哈尔滨市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公告:自2022年4月11日零时起,对部分社会面管控措施作出相应调整。全市日用消费品批发零售市场、商业综合体、百货商场等场所有序恢复经营,场所内餐饮堂食、游戏娱乐、美容健身、培训机构、影剧院等项目暂缓恢复。
新华社记者 谢剑飞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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