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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4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再次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混采降至8元/人次,单采不超28元/人次
 

本报讯 (记者王民峰)4月7日,从市医疗保障局传来消息,为适应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更好服务发展大局,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规定,我市于4月8日起再次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

按照规定,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标本单采项目价格降低至18元/人次(不含核酸检测扩增试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标本混采项目价格降低至8元/人次(含相关试剂及耗材)。相关项目价格为各级公立医疗和疾控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服务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调幅度不限。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标本单采时,采购扩增试剂价格超过10元的,项目价格自动下浮,确保向群众收取的检测项目费用和试剂费用总和不得超过28元/人次。

市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说,公立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不得以加急服务等名义提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价格,开展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群众自愿选择。非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定价应体现保本微利、质价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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