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卢晓兵)记者4月6日从市公安局了解到,近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平顶山市公安局、平顶山市司法局发布关于依法严惩违反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通告,对在疫情防控中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通知指出,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社会秩序,对拒不扫码登记、不按规定佩戴口罩、拒不参加核酸检测、不按规定上报信息、不配合封控管理、违反规定组织聚集性活动、违规擅自经营、非法散布疫情信息、不履行疫情防控职责等在疫情防控中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