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桂星)3月31日,市住建局传来消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简称《规范》)4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市政和建筑工程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必须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规范》明确,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要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有需求群体的使用,消除他们在社会生活上的障碍;保证安全性和便利性,兼顾经济、绿色和美观;保证系统性及无障碍设施之间有效衔接;从设计、选型、验收、调试和运行维护等环节保障无障碍通行设施、无障碍服务设施和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的安全、功能和性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要根据需要,在不破坏文物的前提下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