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巫鹏)“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岸边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已清理干净,应河岸边和水面的垃圾也都清理了。这是‘河长+检察长’制带来的显著成效。”3月29日,宝丰县检察院检察长吴京伟说。
近年来,宝丰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调查+座谈+建议+跟踪”的依法治河新模式,将践行“河长+检察长”制作为清河工作的重点,扎实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宝丰县检察院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并将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纳入该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为公益诉讼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有效衔接,完善河源生态环境治理与司法保护协作协同新机制,宝丰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办联合制定了《关于协同推进全县河长制工作的实施办法》,与县委深改办、县河长办制定《宝丰县全面深化“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沟通协作,构建水资源保护大格局,合力破解河湖治理难题。
宝丰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调查+座谈+建议+跟踪”模式,对办理的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均实地走访调查,夯实证据基础。通过座谈会或公开听证的方式,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提出针对性强的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并持续跟进,保障监督实效,用多份调查笔录打造一份刚性检察建议,最终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实效。
宝丰县检察院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排查全县河湖情况,并对重点河流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多次开展“回头看”,掌握第一手资料,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在精心办理上级检察院交办的案件线索外,该院主动联合县水利局、县河长办、各乡镇政府,重点从河湖“四乱”、影响南水北调水源问题、黑臭水体问题等入手,先后实地巡查玉带河、净肠河、应河等多处河流、湖泊、水库,发现问题积极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做到立行立改、应改尽改。
为保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不受污染,宝丰县检察院与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会商机制,加强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设施的保护。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印发1万余份宣传册,向沿线居民开展普法宣传。
该院先后办理了固体废物污染水体、河道堆积砂土影响泄洪安全以及农村饮用水安全隐患等一批重点案件,截至目前,共发出督促履职水资源保护方面的检察建议24份,均已整改到位,实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河长+检察长’制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效显著。”吴京伟表示,下一步,宝丰县检察院将继续完善“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为改善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