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闫增旗)“我们要求全院干警全面提升新时代司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着力优化司法便民惠民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石龙区现代化新型工业城区建设。”3月24日上午,石龙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武中立说。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石龙区经济发展大局,去年以来,石龙区人民法院紧盯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中的司法指标,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多措并举助力经济发展。
为切实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该院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出台《提高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和执行效率专项工作方案》《石龙区人民法院关于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石龙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指引》等方案和文件,同时要求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工作制度、方案,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跟踪问效,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落实落细。
针对涉企诉讼纠纷,该院开辟“绿色通道”,尽最大努力做到涉企案件“一次办、马上办”,提供优先立案、优先审结、优先执行等“一站式”服务;认真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严格掌握财产查控、处置等阶段的及时性和规范性的同时,合理慎用执行强制手段,尽量采取对被执行企业权益损害最小的强制措施,避免因措施不当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为企业发展营造相对宽松的环境。
为进一步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强化纪律保障,该院推行“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模式,创新开展“云送达”、鉴定评估节点信息化监控、小额诉讼等司法工作;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大监督力度,优化监督举措,着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推动案件快速流转;民商事案件办理期限由原来的6个月缩短为3个月,上诉案件移送时间不超过30天,电子送达广泛应用,送达周期明显缩短。